发文单位: | 成文日期:2020年09月23日 |
标 题: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《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 | |
发文字号:河城管发〔2020〕31号 | 发布日期:2020年09月23日 |
河城管发〔2020〕31号
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
关于印发《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局机关各科室,局属各二层单位:
经研究,现将《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
2020年9月23日
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
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
为做好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,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,根据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》(河绩办发〔2020〕18号)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围绕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,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。按照“谁分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以问题整改落实为目标,以促进作风转变为抓手,以服务提质增效为举措,主动对照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,逐项列出整改清单,逐条明确整改时限,确保整改工作见事见人见效,推动我局社会评价工作满意度全面提升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,经研究决定,成立局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及办公室,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:
组 长:覃星强 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一级调研员
副组长:陆 胜 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三级调研员
唐 清 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唐道勇 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李琼君 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韦元缓 局党组成员、市园林处主任
蓝孟伟 市环卫处主任
成 员:廖桂腾 局办公室主任
覃 强 局执法监督科科长、一级主任科员
彭根渊 局公用事业科科长
杨 春 局人事宣教科负责人
韦敏权 局市容科科长、一级主任科员
覃历历 局智慧城市科科长、一级主任科员
刘 莉 市园林处副主任、一级主任科员
刘 敏 市环卫处副主任
韦显政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
覃 江 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
吴贵东 市城市照明处主任
韦丽芳 市燃气管理处负责人
韦家瑞 市自来水公司行政科副科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廖桂腾同志兼任,副主任由杨春同志兼任,办公室人员具体从局人事宣教科抽调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是:负责起草制定本局《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》;负责组织本局开展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、撤单消号等材料的汇总报送、网上公示和迎检工作。
三、工作措施
(一)针对“编号220020121300128,普通城乡居民满意度的意见建议:“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,道路的垃圾有堆出垃圾桶不及时清理的现象,建议有关部门能在原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,多派一个工作人员对这条路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,从每天清理2-3次,增加到每天清理3-4次。”的问题。
1.整改目标和措施:
(1)整改目标:加强垃圾投放管理,整治垃圾乱倒。加强道路清扫保洁,增加垃圾收运频次,解决南新西路果皮箱周边垃圾堆积滞留的问题。
(2)整改措施:
①对沿街单位、小区住户加强垃圾投放的宣传和管理,动员住户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不出单位和小区,减少道路果皮箱垃圾投放量。
②加强清扫保洁管理,调配人员每日清运南新西路道路及果皮箱垃圾5次。
(3)整改完成时限:2020年11月。
(4)具体责任部门:市环卫处
(二)针对“编号220020121300130,普通城乡居民满意度的意见建议:长期以来金城江区60米大道职业学院附近,噪音非常严重。有小博士培训的广告声、路边水果摊的吆喝声、饮食摊的猜码声。投诉到110和环保部门,他们都说不归他们管,希望有关部门不要互相推诿,尽快解决噪音问题”的问题。
(1)整改目标: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案件:一类路段90﹪以上;二类路段80%以上。
(2)整改措施:对部分屡教不改、肆意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进行查处;同时,对城区果蔬便民摊点有吆喝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,对拒不改正的取消其便民摊点。
(3)整改完成时限:2020年12月。
(4)具体责任部门:市城管支队
(三)针对“编号220020121300131,普通城乡居民满意度的意见建议:金城江区中山路灰尘太大,路太烂,希望有关部门能把路修好”的问题。
(1)整改目标:加强该路段的保洁力度,加大洒水降尘工作力度,开展机械清扫吸尘作业,增加人工冲洗作业次数。
(2)整改措施:
①加强该路段的保洁力度。每日5个班次清扫保洁(5个班次为:凌晨、上午、中午、下午、晚上)。
②加大洒水降尘工作力度,每日安排洒水七次(白天6次,晚上1次)。
③开展机械清扫吸尘作业2次,上午、下午各1次。
④增加人工冲洗作业次数,从原每月冲洗2次增加到4次。(3)整改完成时限:2020年12月。
(4)具体责任部门:市环卫处
(四)针对“编号220020121300127,普通城乡居民满意度的意见建议:“金城江区南桥红绿灯这里,每到上下班的高峰期,车子拥堵,希望在这个时间段安排交警疏通,同时希望在南桥市场大门口增加一条斑马线,方便行人出行”的问题。
(1)整改目标: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施划斑马线。
(2)整改措施: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意见,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施划斑马线。
(3)整改完成时限:2020年10月。
(4)具体责任部门:市市政处
(五)针对“编号220020121300129,普通城乡居民满意度的意见建议:“河池市金城江区体育馆、市政府附近的新能源充电车位几乎90%的时间都被燃油车占用,希望相关部门来管一下,比如交警巡查进行处罚,处罚力度参考违章停车来执行”的问题。
(1)整改目标:积极配合牵头单位,做好宣传、配合工作。
(2)整改措施: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周边设立停放明显标识牌。联系运营商,如发现充电车位被燃油汽车占用,及时告知我局,我局将转至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。
(3)整改完成时限:2020年12月。
(4)具体责任部门:局市容管理科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科室、各二层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整改工作提高到全局、全市的高度,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,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,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,在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中获得满意评价。
(二)坚持问题导向,抓好整改落实。围绕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中指出的问题,各科室、各二层单位要主动敢于担责,认真落实工作责任,强化工作措施,把整改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具体科室、负责人身上,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或者整改方案,做到一事一策,一问题一方案,逐一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,确保不漏项,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。
(三)密切联系配合,强化内部督查。各科室、各二层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,形成整改工作合力,提高整改效率,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和要求抓好整改工作。局机关将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,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将采取通报、约谈问责等措施。请各科室、局属各二层单位收集整理好整改资料台账,于2020年10月开始至11月,局各责任科室、局属二层单位要在每个月25日前报送《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(河池市) 月份完成情况表》(附件3),11月25日前报送《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(河池市)完成情况表》(附件4),有整改销号的同步报送销号申请书(附件5)报人事宣教科,以便汇总上报市绩效办。联系人:曾明磊,联系电话:0778-2259028,邮箱:hczf2390@126.com。
附件: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》河绩办发〔2020〕18号
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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